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将开启万亿级市场
2018-02-10 来自: 中国环卫网 浏览次数:1961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确定的重要任务之一。
2月5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公布。《方案》提出,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方案聚焦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领域,集中实施整治行动。出台这一方案,就是要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达万亿级
上述负责人表示,从当前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看,人居环境矛盾最突出的就是垃圾污水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脏乱差”问题。
2014年11月,我国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使全国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基本扭转农村环境脏乱差的局面,并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长效机制。
2015年开始,无论是农村垃圾处理还是农村污水处理都得到了高度重视。当年发布的“水十条”明确,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次年发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也明确要求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2017年,国家政策继续发力,从指导和规划的角度,为农村环境治理指明了方向。2017年初,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发布了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再次强调,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累计达到全国建制村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十三五”期间,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为“好水”和“差水”周边的村庄,涉及1805个县12.82万个建制村,约占全国整治任务的92%。
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均有迅速增长。2016年,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了60%,较专项治理开始前的2014年增长了20%。全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2016年达到了22%,较2015年提高了4%,年增幅是“十二五”期间的4倍。
但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相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进展相对缓慢。这其中的原因在于,污水治理的费用相当大,必须要建设施,以村或者以户为单位建设施,或者就近纳入城市市政污水管网等三种形式。临近城市管网的纳入城市管网,人口比较多的村庄建村集中的污水处理站,更分散的建分户污水处理设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赵晖曾指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投入巨大,我们粗略测算,一个农民一年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是55元,而一户农民家庭污水处理装置光建设费用就需要一万元,当前还有1.6亿户农户未实现污水处理,粗略计算还需要投入1.6万亿元。”
据赵晖透露,目前采取的策略是重点推进、梯次推进——在经济发达地区、人口密集地区、环境敏感地区要求农村污水必须进行治理;而大部分农村地区,到2020年的目标是农村黑水必须全面治理,主要做法是改厕,把污水变成肥料。这样的话,农村污染最重的水可以得到全面治理。赵晖说,这样每户花费只需1000元多一点。通过各级政府的努力,这个目标是能实现的,农民还能用上卫生厕所。
针对农村污水处理的资金问题,《方案》也提出,政府要强化政策支持。比如,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土地增值收益的政策新安排
《方案》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方案》还要求,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要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由于建设用地市场的城乡分隔,农村建设用地的价值通过增减挂钩为城市提供建设用地指标而得以凸显,在如今的政策安排下,这一部分土地增值收益将在未来的乡村振兴多项事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在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长期以来,土地出让收益,可以说是“取之于乡,用之于城”,直接用在农村建设的比重是比较低的。创新政策机制,把土地增值收益这块“蛋糕”切出更大的一块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他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政策,用好了就可以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方案》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原则上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此外,各地区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
多个省份也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具体措施主要是围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
比如,安徽省今年要集中力量抓好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目标是:完成自然村80万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完成200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设施建设。湖北省提出,解决农村200万人安全饮水问题,改造农村危房8万户,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建设1000个绿色示范乡村,完成1000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天津将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成324个村的污水处理设施,继续实施居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
业内认为,我国城镇与农村环境状况已呈现“二元化”不均衡格局,在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环境治理的主战场由城镇向农村转移的时间节点已到来。随着中央和地方统筹规划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农村废水和垃圾处理有上千亿元的市场空间亟待释放。